关于做好2018年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6-02-02 浏览次数:4

  
       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高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沈阳师范大学于今年暑假期间组织开展了主题为“奋斗新时代,青春逐梦行”的社会实践活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不断推动社会实践工作深入开展,学校决定依托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结题工作,对本次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优秀团队、优秀成果、优秀指导教师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奖项设置
       先进集体奖(6-8家);
       优秀团队奖(各学院3项择优选择);
       优秀成果奖(各学院3项择优选择);
       优秀指导教师奖(各学院基数1+A类+结题B类);
       先进个人奖(各学院基数2+A类+结题B类)。
       二、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奖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奖用以表彰在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严格落实学校文件精神,动员、组织、宣传工作得力,并且能够按照学校的要求上报相关材料,成绩突出,符合以下条件中任意两项的学院:
       (1)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的活动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并且执行效果好。同时,各学院党政领导、专业教师、专职团干部都能积极参与、指导并随队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2)积极组织和指导学生申报社会实践活动项目,重点团队(A类)和普通团队(B类)项目结题数量达到十项以上;
       (3)社会实践活动运行机制健全、评价体系完整,并且广泛利用多种形式媒体对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宣传,扩大影响,营造氛围。
       2.优秀团队奖评选条件
       优秀团队奖用以表彰在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实践活动紧密围绕确定的主题,工作实、效果好、影响广,且通过结题的校级重点团队(A类)和普通团队(B类)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中任意一项的实践团队:
       (1)受到市级以上媒体报道的实践项目团队;
       (2)各学院党政领导、专业教师、专职团干部能够随队参与指导的实践项目团队;
       (3)活动影像资料齐备的实践项目团队。
       3.优秀成果奖评选条件
       优秀成果奖用以表彰在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具有较强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的调查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学术论文或者其它类型的社会实践成果。评审标准如下:
       (1)实践成果是否经过调查研究并具有相关数据或资料;
       (2)实践成果是否在所研究领域内具有创新性;
       (3)实践成果是否反映当地实际并能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4)实践成果是否贴近专业知识,充分发挥社会实践作为第二课堂对于专业知识的补充作用。
       4.优秀指导教师奖评选条件
       优秀指导教师奖用以表彰在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认真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所指导的社会实践活动项目必须为校级重点团队(A类)和普通团队(B类)项目,且随团参加实践活动,并在社会实践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所做工作富有实效的教师。(名额分配,详见附件一)
       5.先进个人奖评选条件
       先进个人奖用以表彰在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积极响应学校号召,工作积极主动,成果显著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具体名额比例根据各学院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整体情况,重点团队(A类)项目和普通团队(B类)项目的数量以及媒体关注度等确定。(名额分配,详见附件二)
       三、所需上报材料要求
       1.先进集体奖需要报送事迹材料,材料要区别于简单的工作总结,体例和文风要以经验交流材料的形式撰写。
       2.优秀团队奖需要报送团队活动影像资料(以照片为主,其中照片文件名为解说词)和团队活动总结。其中照片和影像资料需刻录成光盘形式上交,不要粘贴到活动总结的word文档中。    
       3.优秀成果奖需要提交论文或调查报告等成果材料(3000-5000字)。
       4.优秀指导教师奖需按照《2018年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名额分配》,只报送名单,不需提交事迹材料。(附件一)
       5.先进个人奖需按照《2018年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名额分配》(附件二),报送《2018年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奖申报表》(附件三),另附个人感悟一份(不少于1000字)。
       6.填写《2018年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表彰工作推荐名单》(附件四)。
       7.上述文本材料请于9月27日16:30-17:30交至校团委志愿者之家,相关文档电子版一并发送至社会实践专用邮箱synu_shsj@126.com
       联系人:何琪峰   联系电话:86578760
       四、其它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申报工作。推荐项目要在考核调查的基础上,注重工作实绩和成效,并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真正将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上来,确保表彰工作的质量。
       2.各学院要尽快做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总结收尾工作,可以通过开展学院社会实践评比表彰等形式及时将优秀成果、优秀团队、先进个人等事迹进行交流和宣传,充分挖掘实践教育内涵,也可以通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交流会、社会实践成果展等多种形式推动社会实践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附:2018年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名额分配
       附:2018年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名额分配
       附:2018年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奖申报表
       附:2018年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表彰工作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