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通知】我校团委喜获“辽宁省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发稿时间:2019-05-08 浏览次数:365

近日,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表彰2018年度“辽宁省五四红旗团委”“辽宁省先进团委”“辽宁省五四红旗团支部”“辽宁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和“辽宁省优秀共青团员”的决定》(辽团发[2019]3号),表彰2018年度表现突出的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其中,我校团委被授予2018年度“辽宁省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这是辽宁团省委授予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

近年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和关心共青团工作,持续加强“党建带团建”,全面指导共青团深化改革,进一步提升团组织活力。校共青团在我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关怀指导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顺应学校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深度融合,全面引领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在弘扬向上向善典范、打造校园文化品牌、搭建社会实践平台、推动创新创业创优等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还获评了“沈阳市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我校团委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夯实共青团阵地建设,努力做青年朋友的知心人、青年工作的热心人和青年群众的引路人。团结并带领全校广大团员青年脚踏实地,努力求知,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实现中国梦、沈师梦、青春梦而努力奋斗。

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