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2021年我校将继续从学生中选任团委兼职副书记。
经学院推荐,党委组织部、校团委联合审查,文学院文艺学研究生李琦(女)、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师范)本科生王嘉琛拟任校团委兼职副书记。
现对拟任人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自2021年1月3日至2021年1月7日。自本公示发布后,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亲访等方式,实名向校团委组织部反映情况。
联系人:何琪峰
联系电话:13889150669
沈阳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