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中央、团省委工作安排,按照《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中青办发〔2021〕3号)文件要求,我校组织开展了全国“两红”“两优”校内推报工作,经过充分酝酿,我校拟推荐沈阳师范大学团委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委”。
公示期三天,自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2月20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亲访等实名方式向校团委反映。
联系电话:86593347
联 系 人:张林林
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