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报2021年度“辽宁青年五四奖章”“辽宁五四荣誉奖章”人选的通知》(辽团办传发〔2022〕3号)文件要求,我校组织开展了“辽宁青年五四奖章”“辽宁五四荣誉奖章”校内推报工作,经过个人申报、学院推荐、校级遴选,我校拟推荐李晔南同志参评“辽宁青年五四奖章”、能源与环境催化创新团队参评“辽宁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张青同志参评“辽宁五四荣誉奖章”。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14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亲访等实名方式向校团委反映。
联系电话:86593347
联 系 人:张林林
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