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工委:
为了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加大“推优入党”的教育培训力度,抓好“推优”工作,切实确保“推优入党”的团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沈阳师范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与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沈阳师范大学第十七期团推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年龄在28周岁以下,参加团内生活一年以上,自愿申请入党,经过培养教育,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具体条件请按照《沈阳师范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制度》执行。
二、材料上报
各单位按照团推优对象的范围、条件做好推荐工作。请于4月25日16:00之前,将思想汇报、团推优名单纸质版(附件一、附件二)和考核成绩记录表(附件三)一并报送到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sstwzzb@163.com。请各单位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推优审核
1.各学院上报名单前,要对推优对象的相关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团校学习是否通过、网上团籍是否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纸质团籍档案是否齐备(包括: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团员证)、青年大学习是否保质保量完成。
2.各学院上报名单后,校团委将按照团推优规定,秉承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各单位上报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将严格按照上报材料及校团委的存档材料为依据,若审核未通过,则该名额作废,不能再补充推荐其他团员。为使此项工作更加公平透明,审核通过的名单将在沈阳师范大学团委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3.对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勇于担当、表现突出的学生可申请破格推优,申请破格推优的学生需提交由学院党组织加盖公章的推荐材料。
四、其他要求
1.各学院团委、团工委要严格按照《沈阳师范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制度》规定的条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团推优人员名单。
2.各学院团委、团工委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仔细填写表格,特别是要认真校对学生姓名、学号等信息,相关说明材料一定要齐全并按时上报。
联 系 人:张林林
联系电话:86593347
电子邮箱:sstwzzb@163.com
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