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巩固我校学生组织改革成果,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骨干队伍建设,经过学院推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小组评议等环节,研究确定了拟任人选。现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自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实名向校团委、校学生会反映。公示期满后试用期一个月,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联系人:张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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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沈阳师范大学学生会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