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团省委《关于做好2024年辽宁省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辽团组字〔2024〕4号)要求,现就我校2024年团员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展团员计划
2024年全校发展团员指标主要根据团省委分配名额,结合各学院学生总数、团青比例以及各学院前期上报的团员名额,最终确定2024年下半年各学院团员发展名额。具体分配情况见《2024年下半年发展团员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突出政治标准,严格入团程序。各学院团委要切实在团员标准要求上严起来,认真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和道德素养,实现各个环节程序规范、手续完备,把年满14周岁、8学时团课学习合格、成为志愿汇注册志愿者并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作为入团必备条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仪式仪程规范(试行)》,规范组织新团员参加入团仪式,院团组织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示范性入团仪式,使入团过程成为提升团员先进性的过程。
2.注重过程管理,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既要坚持目标导向,更要注重过程管理,抓实抓细发展团员每个程序环节,特别是团员教育环节(含8学时团课教育),确保每位新发展团员不仅素质优良,而且对党团组织尤其是对团的性质、职责任务、工作内容、品牌活动等有基本认识、朴素感情,有光荣感、归属感、责任感。
3.及时录入信息,强化工作落实。及时做好新发展团员信息录入工作,2024年11月底前新发展团员编号使用率、团员电子档案录入完整率须达100%。
4.2024发展团员如需要进行团课学习,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11日前将团课学习名单发送至邮箱,2024年11月18日前报送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纸质版《2024年下半年发展团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命名为“xx学院2024年下半年发展团员信息”。
联系人:张林林
电话:86593347
电子邮箱:sstwzzb@163.com
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