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科学研究、项目研发、技术创新和社会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型
(一)创新训练项目: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撰写研究报告、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1年。
(二)创业训练项目: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1年。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二、项目申报类别项目分为重点领域支持项目、一般项目。
1.重点领域支持项目。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鼓励引导大学生围绕基础学科以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关键领域开展创新实践。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择优推荐(指南见附件1)。
2.一般项目。重点支持领域外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学生团队
1.面向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团队组建:项目申报以学生团队为单位,每个团队由3-5名学生组成(包含负责人在内,不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距离毕业至少有一年的时间,原则上四年制专业的大三学生不作为项目的负责人。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一次大创项目,参与项目不超过三次,若主持或参与项目未按期结题,不得主持或参与新的项目申报。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校企合作产学研项目申报。
(二)指导教师:每个项目配备校内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校外指导教师不超过1人。指导教师两年内指导项目合计不得多于6项,若所指导的项目有未按期结题或未通过项目中期审核的,两年内不得指导新的项目。鼓励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项目导师。
(三)申报原则:指导教师和项目成员对申报项目知识产权负责,不得以相同、相似题目及内容进行重复性申报。已列入前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连续深入研究的项目除外,需单独提出申请),对重复申报的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取消次年申报资格。
(四)申报办法:通过“沈阳师范大学大创项目管理平台(210.30.208.67)”(以下简称“项目平台”)进行申报,项目申请须通过所在学院(部门)审核,并由学院(部门)给出推荐校级项目、确定为院级项目的审核意见,学校不接受个人项目申报。
四、项目评审环节
(一)申报单位初审:本着“兴趣驱动、重在过程、凝练特色、打造精品”的原则,各单位组织学生申报并进行初审,在项目平台给出评审意见。各单位推荐校级以上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所在单位申报项目总数的2/3,上报推荐名单时须按项目推荐排序报送。
(二)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校级、省级和国家级立项项目,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获评校级以上的项目需按学校“创赛联动”要求,参加2026年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三)项目答辩:项目答辩是评定省级和国家级项目的重要环节,40%左右的校级项目可参加路演答辩。
五、项目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
1.注册:所有参加2026年大创项目立项的指导教师及学生(含项目成员)均需在项目平台首页完成账号注册(详见附件5:沈阳师范大学大创项目管理平台学生用户使用手册(2.0版))。
2.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准确填报项目信息,填报过程中注意页面要求和提示(详见附件3:立项申报填写须知)。
3.指导教师审核:指导教师在大创平台对所指导的项目内容进行审核(详见附件6:沈阳师范大学大创项目管理平台指导教师用户使用手册(2.0版))。
4.项目单位审核:各单位审核立项申请,要按照不超过申报项目总数2/3的比例确定校级项目。通过初审的项目无法撤回和修改,直接进入校级专家评审环节。
(二)材料提交:各单位需提交《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初审汇总表》(详见附件4)电子版一份,以及经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PDF版一份,并将上述两份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470186368@qq.com。数据可通过大创管理平台导出(管理员点击“导出数据”键,即可导出本单位数据)。汇总表内项目序号与大创管理平台上所报立项申请编号相同。
六、工作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学生填报项目、指导教师审核:项目负责人于3月9日—4月10日期间通过大创平台申报,同时指导教师给出审核意见并完成审核。
第二阶段、项目单位审核及汇总上报:项目单位于4月11日—4月17日对本单位项目完成审核和定级推荐。并于4月17日下班前,将《2026年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初审汇总表》电子版一份及经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PDF版一份,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470186368@qq.com。
第三阶段、专家评审:4月18日—4月24日,大创中心组织专家评审。4月30日公布参加校级答辩项目名单。
第四阶段、校级答辩:5月6日—5月12日,大创中心组织路演答辩,遴选国家级、省级项目。
第五阶段、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三天。
第六阶段、公示期满后,获批校级以上项目需在省级管理平台填报项目,待辽宁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公布项目编号(具体时间以省教育厅文件通知为准,另行发布)。
七、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与管理工作,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项目管理按照《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详见附件2)执行。学校将对校级以上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对无明显进展的项目撤销立项。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时须参加学校安排的结题验收答辩。
(三)项目申报初审权由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所在的二级学院或教学单位所属,其他单位无审核权限。项目成果遵循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所在单位两条线分别计算的原则。
(四)学生应充分考虑自身大学生涯规划,确保有充足的课外时间方可申报项目。项目一经立项,项目成员、指导教师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出。
(五)本通知所涉及的时间节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则另行及时发布。
(六)项目申报如有疑问,项目负责人可加入2026年大创项目咨询群(1-4群),群内有工作人员进行答疑。
八、联系人联系人:
郭老师(校团委015办公室)
联系电话:86593347

附件1:2025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仅供参考).docx
附件2:《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1).pdf
附件5:沈阳师范大学大创项目管理平台学生用户使用手册(2.0版)(1).pdf
附件6:沈阳师范大学大创项目管理平台指导教师用户使用手册(2.0版)(1).pdf
教务处
校团委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202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