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通知】关于开展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结项评选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6-03-23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团委:

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专项社会实践,内容丰富、主题鲜明,取得广泛社会影响。

为深化活动成效,总结经验成果,宣传先进典型,推动社会实践工作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开展总结评比工作,对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指导教师、先进个人及优秀团队予以评选表彰。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名额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指导教师:表彰在今年社会实践中积极开展实践咨询辅导工作,切实指导团队并取得较好实践成果的实践教师。参评需满足以下条件:

1.所指导的社会实践项目已成功结项;

2.积极开展实践咨询辅导工作,并能够深入实践一线带领团队取得较好实践成果;

3.所指导的实践项目,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取得较为明显的社会影响者优先推荐。

(二)先进个人:表彰在今年社会实践中发挥骨干作用、表现突出的实践个人。参评需满足以下条件:

1.所参与的社会实践团队已成功结项;

2.热心服务,甘于奉献,在活动中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3.在社会实践中发挥骨干作用,具有突出的表现。

(三)优秀团队:表彰在今年社会实践中成果丰富具有示范作用的实践团队。参评需满足以下条件:

1.社会实践项目已成功结项;

2.具有丰富的社会实践成果,例如照片、影像、调研报告等;

3.受到实践相关地方或行业领域的认可,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4.社会价值和影响力广泛者优先推荐。

三、评选办法

(一)主题实践项目

1.个人奖项:寒假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和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各学院团委组织推荐申报,经学院党委审核把关后进行学院公示,校团委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评定。

2.团队奖项:寒假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由各学院从结项团队中推荐申报,经学院党委审核把关后进行学院公示,校团委对申报团队进行统一审核评定。

(二)招生宣传专项

不参与本次评选,详见具体通知。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做好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相应的总结评比工作,认真总结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新形式、新思路,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推动社会实践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健康地开展下去。未完成结项的寒假实践团队不具备评奖资格。

2.申报优秀指导教师和先进个人的师生需填写《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1)《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申报优秀团队的团队需要填写《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申报表》(附件3),申报表主要事迹材料均为1200字以内,正反面打印,并提供实践照片等佐证材料;同时,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推报汇总表》(附件4)及学院公示截图。

3.各学院团委要认真对待此次评选及推报工作,确保评选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进行。请于3月27日前将电子版材料以“XX学院寒假社会实践申报材料”统一命名发至邮箱:synu_shsj@126.com,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008室。

联系人:张新苒

电子邮箱:synu_shsj@126.com

附件1: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docx

附件2: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附件3: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申报表.docx

附件4: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推报汇总表.xlsx

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