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经研究,定于2025年9月15日至21日举办第28届推普周。为做好本届推普周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新开展特色分明、形式多样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活动,开展推普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引导社会大众广泛参与,引领社会各方面形成推普强大合力,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贡献语言之力。
二、活动主题
(一)“携手普通话,青春实践行”青年志愿者推普进社区
组织青年志愿者走进社区、学校、幼儿园,面向居民、学生、幼儿开展趣味普通话教学、日常用语培训及语言文化互动。
(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社会实践志愿服务
组织青年学生志愿者深入乡村,通过开展普通话教学、语言文化宣传及实用技能培训等活动,帮助村民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推普周相关工作,结合实际精心制定活动方案,积极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的典型经验,主动协调有关方面,共同推进活动有效开展。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学院应积极联合宣传资源,广泛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尤其是新媒体手段,增强宣传的互动性与覆盖面,吸引更多师生参与推普活动。要准确把握宣传导向,突出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意义与实际成效,坚决杜绝任何机构或个人借机进行商业宣传与活动。
(三)严守各项规定。各学院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节俭务实、高效创新的原则组织开展活动,杜绝形式主义,避免增加基层负担。应注重活动实效,强化主体责任,坚持公益属性,依法依规推进各项工作。同时,须提前制定安全保障预案,加强风险防控,确保推普周期间各项活动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四、材料提交说明
请各参与学院于9月28日前提交主题一相关材料,10月8日前提交主题二相关材料。总结材料应包含数据、文字、图片、亮点活动及典型案例等内容,并附活动汇总表。电子版请发至邮箱:synu_shsj@126.com,纸质版材料请交至校团委青年发展部办公室。
文字材料格式要求:大标题黑体二号,一级标题黑体三号,正文仿宋三号。
附件:沈阳师范大学第2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汇总表.docx
联系人:张新苒
电子邮箱:synu_shsj@126.com
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