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同学们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团中央、团省委关于社会实践育人的工作部署,我校于2026年寒假组织开展了“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为进一步巩固实践成果,树立先进典型,校团委拟对2026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学生)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名额
本次主要评选在2026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各学院团委按照不超过实际报到人数的20%推报先进个人,若整体推报比例不足1人时,可按最低1人计算。
二、评选条件
“返家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参与2026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且实际报到的学生。需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在参与“返家乡”社会实践过程中尽职尽责,积极作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热心服务,甘于奉献,在活动中体现出沈师学子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的精神,获得实践单位的认可。
3.个人事迹突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有较大收获,在政务实践、企业实践、公益服务、社区服务、兼职服务、文化宣传、社会调查等任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4.在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中,有以下情况可优先考虑:
(1)获得实践单位的表扬信
(2)被媒体宣传报道
(3)在实践过程中获评“返家乡”相关荣誉
5.原则上申报“返家乡”活动的个人须录入团中央“返家乡社会实践岗位对接系统”,并提供“返家乡”实习鉴定证明的电子证书。
三、评选办法
“返家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各学院团委组织推荐申报,经学院党委审核把关后进行学院公示,校团委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评定。
四、相关要求
申报先进个人的学生需填写《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1),主要事迹材料1200字以内,正反面打印,并提供表扬信、工作照片等佐证材料;同时,各参评单位团委要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推报汇总表》(附件2)。
各学院团委要认真对待此次评选及推报工作,确保评选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地进行。请于3月2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以“XX学院‘返家乡’社会实践申报材料”统一命名发至邮箱:synu_shsj@126.com,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校团委008室,逾期取消评选资格。
附件1: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附件2: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推报汇总表.xlsx
联系人:张新苒
联系邮箱:synu_shsj@126.com
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