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工委:
2021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勇于担当作为,求真务实践行,全面从严治团,持续营造良好氛围,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增强,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全面提升,不断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全面展示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团员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进一步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凝聚力量、砥砺奋进,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从党的百年历程中感悟思想力,从榜样模范中汲取奋进力量,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优良传统,校团委决定评选表彰2021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团委评选条件
1.党史学习教育成效显著、落实到位,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2.认真组织开展青年大学习、宣传党的声音,引领团员青年听党话、跟党走;
3.落实完成团内各项工作,积极开展“ 三会两制一课”,定期组织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切实做好推优入党工作,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学社衔接、对标定级、团内激励等工作;
4.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认真落实校党委的指示和校团委交办的任务,同时注意反映团员青年的意愿和要求,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5.大力开展并组织团员青年参与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为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创造条件。鼓励引导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自觉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投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表现突出;
6.积极开展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参加2021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促进团员青年创造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提高;
7.积极组织各类特色校园文化活动 ,不断丰富大学生校园文化生活,在沈阳师范大学青春领航工程等工作中成绩显著;
8.积极推广使用第二课堂成绩单;
9.认真贯彻落实《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共青团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其他相关要求。
(二)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支部班子健全,制度完善,支部活动具有长效性;
2.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相关内容,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率达100%;
3.认真做好团员教育和管理工作,入团程序规范 ,认真落实“ 三会两制一课”,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切实做好推优入党工作,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学社衔接、对标定级、团内激励等工作。支部内无违反校规校纪和受纪律处分的团员青年;
4.有良好的学习风气,积极的学习态度。支部平均学分绩点在1.8以上,学生考试首次通过率在90%以上;
5.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参与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青年大学习学习率达90% 以上、第二课堂激活率达100%;
6.在2021年对标定级工作中,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或四星级团支部;
7.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正确履行和行使团章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相关内容,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率达100%;
3.刻苦学习,成绩优秀,智育成绩排名支部前30%;
4.积极参加2021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园文化活动、大学生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完成志愿汇注册和第二课堂成绩单注册;
5.本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成绩为“优秀”。
(二)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与时俱进,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完成每期“青年大学习”内容,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
2.热心帮助周围同学,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和认可度;
3.带领本支部同学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本人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智育成绩排名支部前30%;
4.积极组织支部团员青年参加2021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园文化活动、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本人具有参与大学生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经历,完成志愿汇注册和第二课堂成绩单注册;
5.本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成绩为“优秀”。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优先考虑
1.见义勇为或有其他社会突出贡献;
2.在省级以上比(竞)赛活动中,代表学校获奖;
3.多次为学校大型活动从事志愿服务工作,且表现优秀;
4.在学校大型活动中表现突出。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年度的评选
1.违反校规校纪和受到纪律处分;
2.必修课或选修课有 1 门以上(含1门)考核不及格。
三、名额分配
1.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名额要严格把控,以确保其典型性和先进性。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各学院 团委申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数量不得超过分配名额。
2.2021级团支部、团员、团干部原则上不参加本年度的“两优两先”评选。
四、工作安排
1.院级遴选推荐:12月17日~21日。各学院团委严格按照 文件要求,组织团员、团干部、团支部对照条件自行申报,按 有关规定遴选出符合条件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做好推荐工作。
2. 申报阶段:12月21日,各学院团委将相关申报材料及公示材料报送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同步发送至sstwzzb@163.com。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团委、团工委要高度重视本次评优工作,认真领会件精神,迅速落实、周密组织,做好筛选和推荐工作。
2.评选过程中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 ,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层层推荐,逐级评选。在评选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专业、年级,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性。沈阳师范大学附属学校、附属艺术学校参照评选标准推荐。
3.先进基层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须填写申报表一式一份,汇总表一份。 申报先进基层团委和先进团支部的单位,须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纸质版事迹材料,文风 体例要区别于简单的工作总结,先进基层团委放弃申报也需上交材料;申报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不需要提交事迹材料。
六、提交材料
1. 申报表(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
2.汇总表(附件6);
3.公示材料及事迹材料。
联 系 人:张林林
联系电话:86593347
电子邮箱:sstwzzb@163.com
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