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双创】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挑战杯”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2-01-23 浏览次数:2229

各学院团委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双创工作部署,进一步聚焦为党育人功能,引导和激励学生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激发我校青年创新、创业、创造精神和能力,提升我校青年社会化能力,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挑战杯”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2022年“挑战杯”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二、比赛时间

  2022年1月—2022年4月

  三、大赛内容

  本次大赛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共设五个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和共同富裕: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大历史任务,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参赛对象

  2022年6月1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五、参赛要求

  以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每人限报1个项目。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组别,不得兼报。鼓励跨专业、跨学历层次、跨年级组队,形成学科优势互补、人员结构合理的团队。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为沈阳师范大学。

  六、大赛组织

  为保证“挑战杯”校赛工作的顺利开展,现由教务处、校团委、研究生院、学生处、科研处和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等部门和组织共同启动,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宣传、协调等工作;成立大赛评审委员会,负责大赛全部作品的评审工作。

  七、大赛步骤和进程

 (一)组织发动阶段 (2022年1月)

  1.学校成立“挑战杯”校赛组委会并召开协调会议,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挑战杯”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建立线上竞赛系统作为本次竞赛的申报平台。

  2.确定校团委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用于发布比赛期间所有与大赛有关的信息和通知。

  3.“挑战杯”校赛组委会将在校团委设立赛事工作咨询点,主要负责作品申报、评审、培训等相关工作。

 (二)院级竞赛阶段(2022年1月-2022年3月中旬)

  各学院参考评审细则对申报作品进行审查,自行组织本学院的大赛活动。申报时,请各学院整理好作品,打印好清单,统一进行申报。申报人须慎重填写,对于填报不清或填报错误的作品,视为无效填报。

 (三)校级竞赛阶段(2020年3月下旬)

  1.校赛初审:大赛组委会对各学院上报的作品按照《2022年“挑战杯”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大赛申报及评审细则》进行资格形式审查,公布入围校赛终审名单。

  2.校赛直通车:在2020年“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省级奖项的学院可推荐1项作品作为直通车作品,直接进入校赛终审决赛。

  3.校赛复审:“挑战杯”校赛组委会办公室将按照学科分类对通过校赛初审的参赛项目送达相关专家进行函评,并公布入围校赛终审名单。

  4.校赛终审赛前指导:开展培训指导讲座及系列沙龙活动,按竞赛五大类分别邀请各领域专家导师有针对性的对通过复审的项目团队进行培训及指导,为终审答辩做准备。

  5.校赛终审:“挑战杯”校赛组委会将于2022年3月底组织入围校赛终审决赛的作品进行统一答辩或问辩,根据结果,公布校赛成绩。

 (四)省级竞赛阶段(2022年4月)

  校赛组委会将在校级决赛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作品报送省级大赛组委会。省级大赛评审委员会将在决赛时,通过创业计划书评审、公开展示、秘密答辩和公开答辩,评出最终获奖作品。

  有关比赛的具体时间和进程以大赛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为准。希望各学院根据以上时间安排,及时组织开展好本届创业计划大赛。

 (五)总结阶段(2022年6月)

  公布2022年“挑战杯”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作品名单、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奖及各参赛单位排名。

  八、奖励措施

  本次大赛设项目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并在金奖作品中择优报送团省委参加2022年“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同时,本次大赛以学院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并排序,根据各学院学生参赛比例、获奖数量等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

  此外,根据学校《沈阳师范大学进一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获得国家级金奖、银奖项目团队中的学生(学生须为排序前三名的完成人),本科生将直接获得研究生推免资格(不占学院指标),研究生将直接获得国家奖学金及省优秀毕业研究生资格。获得国家级金奖、银奖项目团队的指导教师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九、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强化意识。“挑战杯”竞赛共青团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切入点,是促进广大青年学生创业实践的有力举措,对于引导和帮助青年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各单位要在继承和发展举办竞赛形成的有效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精心组织部署,切实抓出成效。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积极备战,提前准备,把活动宣传作为工作重点,要积极主动进行宣传,借助微信平台、网站等新媒体手段,支持大学生投身创新创业实践,为大学生创业就业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3.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各有关职能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切实做好竞赛各个阶段的各项工作。同时,以专业为依托,发挥特色专业优势,挖掘特色专业亮点,培育优秀创新项目,产出高水平创新成果,以赛促学、以赛促创,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促进学校学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4.把握导向,引领未来。各单位要结合2022年“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细则和要求,顺应大赛改革方向,严把作品学术规范。对于参赛项目,要注重与“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等创新创业竞赛的衔接和延伸,与大学生未来创新计划和职业生涯规划紧密联系。鼓励各单位培育高素质的指导教师队伍,对参赛者进行指导和培训,努力实现成果转化。

联系人:程雷

联系电话:86574228

附件1:“挑战杯”竞赛章程.doc

附件2:“挑战杯”申报表.doc

附件3:“挑战杯”申报书.doc

                               教务处

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研究生院

学生处

科研处

2022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