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指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团,优化团员队伍规模,提高发展团员质量,按照团省委《关于做好2022年辽宁省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辽团组字〔2022〕4号)要求,现就我校2022年团员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分配方案
根据团省委2022年分配给我校的发展团员名额,结合各学院学生总数和各学院团委需求数量,最终确定2022年上半年各学院发展团员名额。具体分配情况见《2022年各学院发展团员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突出政治标准,严格入团程序。各学院团委要切实在团员标准要求上严起来,突出政治标准和道德素养,把年满14周岁、思政课考评优良、8学时团课学习合格、年度20小时志愿服务时长等作为入团必备条件,使入团的过程成为提升团员先进性的过程,从源头上确保团员发展质量。
2.注重过程管理,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既要坚持目标导向,更要注重过程管理,抓实抓细发展团员每个程序环节,特别是团员教育环节(含8学时团课教育),确保每位新发展团员不仅素质优良,而且对党团组织尤其是对团的性质、职责任务、工作内容、品牌活动等有基本认识、朴素感情,有光荣感、归属感、责任感。
3.及时录入信息,强化工作落实。各学院需按计划发展团员、按规定使用团员发展编号、及时做好新发展团员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工作,2022年5月10日前新发展团员编号使用率、团员电子档案录入完整率须达100%,校团委将对各学院新发展团员录入情况进行检查。
各学院团委需在2022年4月25日前报送加盖公章纸质版《2022年上半年新发展团员基本信息表》(附件2),电子档发送至邮箱sstwzzb@163.com。
联系人:张林林
联系电话:86593347
电子邮箱:sstwzzb@163.com
附件.zip
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