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通知】关于沈阳师范大学第十七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2-04-16 浏览次数:1134

各学院团委、团工委:

  为了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加大“推优入党”的教育培训力度,抓好“推优”工作,切实确保“推优入党”的团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沈阳师范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与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沈阳师范大学第十期团推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年龄在28周岁以下,参加团内生活一年以上,自愿申请入党,经过培养教育,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具体条件请按照《沈阳师范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制度》执行。

  二、材料上报

  各单位按照团推优对象的范围、条件做好推荐工作。请于425日16:00之前,将思想汇报、团推优名单纸质版(附件一、附件二)和考核成绩记录表(附件三)一并报送到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sstwzzb@163.com。请各单位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推优审核

  1.各学院上报名单前,要对推优对象的相关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团校学习是否通过、网上团籍是否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纸质团籍档案是否齐备(包括: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团员证)、青年大学习是否保质保量完成。

  2.各学院上报名单后,校团委将按照团推优规定,秉承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各单位上报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将严格按照上报材料及校团委的存档材料为依据,若审核未通过,则该名额作废,不能再补充推荐其他团员。为使此项工作更加公平透明,审核通过的名单将在沈阳师范大学团委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3.对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勇于担当、表现突出的学生可申请破格推优,申请破格推优的学生需提交由学院党组织加盖公章的推荐材料。

  四、其他要求

  1.各学院团委、团工委要严格按照《沈阳师范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制度》规定的条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团推优人员名单。

  2.各学院团委、团工委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仔细填写表格,特别是要认真校对学生姓名、学号等信息,相关说明材料一定要齐全并按时上报。

  联 系 人:张林林

  联系电话:86593347

  电子邮箱:sstwz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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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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