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通知】关于开展辽宁 “最美青年” 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3-03-10 浏览次数:53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 “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全省广大青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发展理念,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集中展示了新时代青年听党指挥、踔厉奋发的精神风貌,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模范人物。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团省委决定,在全省广泛开展辽宁 “最美青年”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请各学院团委认真阅读通知文件,根据要求向校团委推报,校团委将择优推荐1人至团省委。

请各学院团委于3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同时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

联系人:张林林

电子邮箱:sstwzzb@163.com


关于开展辽宁“最美青年”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辽宁“最美青年”推荐表.docx


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