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项目说明书》文件要求,我校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校内推荐工作。经过个人申报、学院推荐、校级遴选,我校拟推荐生命科学学院贾金宁同学、音乐学院代可霏同学参加“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省级差额评选。
现对校内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实名向校团委组织部反映。
联 系 人:张林林
联系电话:86593347
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