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公示】2023年度“辽宁学联新媒体运营中心突出贡献个人”校内推荐结果公示

发稿时间:2024-01-09 浏览次数:10

根据辽宁省学生联合会《关于开展辽宁省学生联合会新媒体运营中心2023年度考核表彰暨2024年度成员单位遴选的通知》要求,我校组织开展2023年度“辽宁学联新媒体运营中心突出贡献个人”的校内评选工作。经个人申报、校级遴选等环节,拟推荐马克思主义学院冯姜宁、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郑欣蕊、教育科学学院高畅、法学院周宇航四名同学参评2023年度“辽宁学联新媒体运营中心突出贡献个人”。

现对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自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5日。本公示发布后,如对推荐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实名向校团委反映。

联系人:王俪蒙

联系电话:024-86578760

 

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