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今年将继续开展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现将校内评选推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设置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160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100个,每个团体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5000元奖学金;
(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组织单位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组织单位32个,每个单位可获得优秀组织单位证书。
二、报名条件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截至 2024年暑假前,在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6.校级自强之星、励志成才大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截至2024年暑假前,在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科创团体;
2.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3.团体中高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三、名额分配
请各学院团委结合实际至多推荐1名本科生候选人至校团委,研究生评选推报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负责。校团委将择优推荐2人至团省委。
四、工作要求
1.院级遴选推荐:各学院团委、团工委按照要求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程序。
2.校级评选推荐:校团委将根据各学院团委、团工委推荐情况,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初评,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团省委。
五、提交材料
1.《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校内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
2.《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见附件2);
3.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推荐表
请各学院团委、团工委将推荐人选电子版材料于1月23日前发送到邮箱sstwzzb@163.com,材料以“自强之星+学院+姓名”命名。
联系人:张林林
联系电话:86593347
电子邮箱:sstwzzb@163.com
附件1: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校内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2: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docx
附件3: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推荐表.doc
附件4: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推荐表.docx
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