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职责落实情况,决定授予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团委等7家基层单位团组织2023年度沈阳师范大学学生社团优秀业务指导单位称号。现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2日。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如对拟表彰名单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话、亲访等方式,实名向校团委反映情况。
联系人:韩雪莹
联系电话:024—86574659
附件: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社团工作优秀业务指导单位.docx
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