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2023年度“辽宁青年五四奖章”“辽宁五四荣誉奖章”、省“两红两优一先”的决定》(辽人社函〔2024〕99号),在此次“两红两优一先”评选中,我校文学院团委获评“辽宁省先进团委”、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团委书记高薇同志获评“辽宁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法学院孙晓彤同学获评“辽宁省优秀共青团员”。
“辽宁省五四红旗团委”、“辽宁省五四红旗团支部”、“辽宁省优秀共青团员”、“辽宁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是团省委授予基层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最高荣誉。“辽宁省先进团委”是团省委授予各级团组织的优秀示范奖。此次文学院团委获评“辽宁省先进团委”是继2021年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团委获评“辽宁省先进团委”、2022年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获评“辽宁省先进团委”、2023年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获评“辽宁省先进团委”后,我校二级学院团委第四次获此殊荣,是上级团组织对我校共青团工作的又一次肯定,也是对全校广大团员青年的再次激励和鼓舞。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辽宁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党和人民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中国青年和共青团的希望要求,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怀揣梦想,矢志不渝,以奋斗之名,在新时代书写更绚丽的华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