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及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转化为组织引领广大团员青年接续奋进“十五五”新征程、奋力开创辽宁振兴发展新局面的强大动力和务实举措,按照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青联秘书处《关于做好2026年度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暨新时代青年先锋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推荐申报相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暨新时代青年先锋奖推荐人选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宪法法律,模范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带头做到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踊跃投身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火热实践,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突出贡献,产生良好社会影响,并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一)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1. 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或省级青年五四奖章;
2. 年龄为14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至2026年4月30日)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周岁。
(二)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 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2. 35周岁以下青年数占总人数60%以上。
(三)新时代青年先锋
1. 年龄为14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截至2026年4月30日)的中国公民,在内地工作学习满一年的港澳台青年可以作为推荐人选;
2. 推荐人选中,县处级干部比例不超过20%;
3. 充分考虑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代表性,女性、少数民族和新兴领域青年应当占一定比例。
二、推荐程序
1. 人选推荐。校团委各类别至多可推报1名候选人选和1个候选集体至团省委,各学院团委可酌情推报,至多推报1名候选人选或1个集体至校团委。往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暨新时代青年先锋奖获奖者不再提名推荐。
2. 工作程序。推报单位要对推荐人选(集体)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人选(集体)所在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听取所在单位的群众意见,加强对人选(集体)的舆情排查。推荐人选(集体)应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3. 材料报送。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申报人选(集体)申报表、事迹材料,以及所获荣誉、公示证明、考察表、汇总表等。各级团委要积极配合相关推报单位,做好申报材料审核、相关部门出具意见等程序性工作。各推报单位不得额外增加申报人选(集体)负担。
三、工作要求
1. 工作纪律。各推报单位要从严把握推荐人选(集体)的推荐标准,突出干事创业的实绩实效,确保推荐对象既符合参评条件,又能够充分体现出辽宁优秀青年和青年集体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各层级推荐单位和工作人员严禁在推荐过程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禁止和申报人员或者与申报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人员私下接触,不得收受财物和好处。申报人员严禁在申报材料上弄虚作假,严禁发生拉关系、说情打招呼等不正当干预情形。
2. 时间安排。请各单位在收到通知后,认真阅读通知要求,仔细了解申报事项,及时启动提名推荐工作,对照清单规范提交申报材料。在1月3日17:00前,将推报人选(集体)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sstwzzb@163.com。
3. 荣誉摸排。请各推报单位对往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暨新时代青年先锋奖获奖者进行摸排,如发现有伪造事迹、违纪违法、道德败坏以及其他产生恶劣社会影响、不宜保留荣誉的情形,应当随本次申报材料同步报送申请撤销荣誉的报告。
4. 宣传要求。要将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暨新时代青年先锋评选作为青年政治引领的重要载体,将思想教育、价值塑造贯穿评选表彰宣传的全过程。
联系人:张林林
电 话:86593347
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