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青年(少年)先锋奖评选表彰工作办法》和《关于开展2026 年辽宁青年(少年)先锋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6〕169 号)要求,我校组织开展了“辽宁青年(少年)先锋奖”的校内推荐工作。经过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评审,我校拟推荐公共管理学院柳巴乔同学参加“辽宁青年五四奖章(个人)”省级差额评选、拟推荐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参加“辽宁省五四红旗团委”省级差额评选、拟推荐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2023级高中学前1班团支部参加“辽宁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省级差额评选、拟推荐法学院团委参加“辽宁省先进团委”省级差额评选、拟推荐新闻与传播学院王瑞涵同学参加“辽宁省优秀共青团员”省级差额评选、拟推荐韩雪莹同志参加“辽宁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省级差额评选。
现对校内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26年8月30日至9月4日。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实名向校团委组织部反映。
联系人:张林林
联系电话:86593347
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6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