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公示】沈阳师范大学团委校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拟任人员公示

发稿时间:2022-11-17 浏览次数:1206

为巩固我校学生组织改革成果,规范组织建设机制,进一步增强学生组织工作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同学满意度,大局贡献度,社会认可度,树立起富有理想、关心同学、清新阳光的组织形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着竞争上岗、择优录取的原则,经过自主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考核环节,考核小组集体评议和研究,报请校团委审核确定拟任人员。现对拟任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自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3日。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话、亲访等方式实名向校团委反映。公示期满后试用期两个月,经考核合格者,最终成为各部门工作人员。

联系人:王湉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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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沈阳师范大学学生会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