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公示】沈阳师范大学关于全国“两红”“两优”推荐结果的公示

发稿时间:2023-01-30 浏览次数:734

根据团中央、团省委工作安排,按照《共青团中央评比表彰管理办法》(中青办发〔2022〕6号)和《关于推报“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组织开展了全国“两红”“两优”校内推报工作,经过充分酝酿,拟推荐沈阳师范大学团委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委”。

公示期五天,自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3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亲访等实名方式向校团委反映。

人:张林林

联系电话:86593347


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