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通知】关于开展2022 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校内评选推报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3-04-10 浏览次数:647

各学院团委、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领他们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团中央及团省委将继续开展2022 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现将校内评选推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 10000 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 2000 元奖学金。

二、报名条件

1.截至 2023 年暑假前,在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 20 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 5 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6.校级自强之星、励志成才大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名额分配

请各学院团委结合实际至多推荐1 名本科生候选人至校团委,研究生评选推报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负责。校团委将择优推荐 2 人至团省委。

四、工作要求

1.院级遴选推荐:各学院团委、团工委按照要求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程序。

2.校级评选推荐:校团委将根据各学院团委、团工委推荐情况,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初评,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团省委。五、提交材料

1.2022 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校内推荐汇总表》(见附件 1);

2.2022 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见附件 2);

请各学院团委、团工委将推荐人选电子版材料于4 171600 前发送到邮箱 sstwzzb@163.com,材料以“自强之星+学院+姓名”命名。纸质版材料于 4 17 1600 前交至校团委组织部。

人:张林林

联系电话:86593347

电子邮箱:sstwzzb@163.com

附件1: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校内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2: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docx


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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