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辽宁省精神文明办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关于开展辽宁“最美青年”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的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组织开展了辽宁“最美青年”校内评选推报工作。经过个人申报、学院推荐、校级遴选,我校拟推荐化学化工学院于学华同志参评辽宁“最美青年”省级差额评选。
现对校内评选推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4日。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实名向校团委组织部反映。
联系人:张林林
联系电话:86593347
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