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通知】关于推报第2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3-01-28 浏览次数:516

学院团委、团工委

在全党全国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之际,为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挺膺担当、砥砺奋斗,根据《共青团中央评比表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决定开展第2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现将我校有关推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报人选条件

1.“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推报人选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2)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3)获得过省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省级及以上荣誉;

4)年龄为14至35周岁(1988年5月1日—2009年4月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推报集体应为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35周岁以下青年数占总人数60%以上的集体。

二、推报工作说明

1.关于提名推荐校团委至多可推报1名候选人选和一个集体至团省委,各学院团委、团工委可酌情推报,至多推报1名候选人选或一个集体至校团委。省级文件强调要统筹把握人选结构,向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国之大者”“国之重者”领域的基层一线倾斜。对于获得过“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的,不再提名推荐。

2.关于工作程序学院团委要对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听取所在单位群众意见。报的人选(集体)应在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

3.关于纪律要求学院团委要从严把握“青年五四奖章”的推荐标准,突出干事创业的实绩实效,确保推荐对象既符合参选条件,又充分体现出沈师优秀青年和青年集体的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

4.关于提交材料和时间安排。请各单位在收到通知后,认真阅读通知要求,仔细了解申报事项,及时启动提名推荐工作,对照清单规范提交申报材料。在2月4日17:00前,将推报人选(集体)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sstwzzb@163.com 

人:张林林

联系电话:024-86593347

电子邮箱:sstwzzb@163.com

附件1 第2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zip  

附件2 第2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申报事迹材料.docx

   附件3 第2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4 第2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docx  

                           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