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通知】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 年“两优两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3-04-10 浏览次数:272

各学院团委、团工委:

2022 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勇于担当作为,求真务实践行,全面从严治团,持续营造良好氛围,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增强,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全面提升,不断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全面展示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团员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进一步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凝聚力量、砥砺奋进,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从党的百年历程中感悟思想力,从榜样模范中汲取奋进力量,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优良传统,校团委决定评选表彰 2022 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团委评选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经常,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落实“两个找到”。积极找到青年,了解青年所思所需,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找到被服务对象需要的感觉,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本单位中心任务和“急难险重新”工作,开展岗位建功、创先争优,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校园文化、社团建设等工作;选育优秀青年榜样,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对团组织的工作评价好。

(二)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支部班子健全,制度完善,支部活动具有长效性;

2.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

3.认真做好团员教育和管理工作,入团程序规范,认真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切实做好推优入党工作,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学社衔接、对标定级、团内激励等工作。支部内无违反校规校纪和受纪律处分的团员青年;

4.有良好的学习风气,积极的学习态度。支部平均学分绩点在 1.8 以上,学生考试首次通过率在 90%以上;

5.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参与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青年大学习学习率达 90%以上、第二课堂激活率达 100%

6.2022 年对标定级工作中,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或四星级团支部;

7.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正确履行和行使团章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参加各级团组织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完成每期“青年大学习”内容;

3.刻苦学习,成绩优秀,智育成绩排名前 30%

4.积极参加 2022 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园文化活动、大学生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完成志愿汇注册和第二课堂成绩单注册;5.团员教育评议成绩为“优秀”。

(二)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与时俱进,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完成每期“青年大学习”内容,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

2.热心帮助周围同学,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和认可度;

3.带领本支部同学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本人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智育成绩排名前 30%

4.积极组织支部团员青年参加 2022 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园文化活动、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本人具有参与大学生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经历,完成志愿汇注册和第二课堂成绩单注册;

5.团员教育评议成绩为“优秀”。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优先考虑

1.见义勇为或有其他社会突出贡献;

2.在省级以上比(竞)赛活动中,代表学校获奖;

3.多次为学校大型活动从事志愿服务工作,且表现优秀;

4.在学校大型活动中表现突出。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年度的评选

1.违反校规校纪和受到纪律处分;

2.必修课或选修课有 1 门以上(含 1 门)考核不及格。

三、名额分配

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名额要严格把控,以确保其典型性和先进性。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 1,各学院团委申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数量不得超过分配名额。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团委、团工委要高度重视本次评优工作,认真领会文件精神,迅速落实、周密组织,做好筛选和推荐工作。

2.评选过程中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层层推荐,逐级评选。在评选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专业、年级,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性。沈阳师范大学附属学校、附属艺术学校参照评选标准推荐。

3.五四红旗团委和先进基层团委的结果根据日常考核、实地考核和述职评议情况综合评定,日常考核、实地考核、述职评议权重分别为 50%20%30%。综合评价等次为“好”的基层团组织获评“沈阳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委”称号,综合评价等次为“较好”的基层团组织获评“先进基层团委”称号。

4.请各学院团委于 4 15 日之前将相关申报材料及公示 材 料 报 送 校 团 委 组 织 部 , 电 子 版 同 步 发 送 synutwzzb@163.com

五、提交材料

1.申报表(附件 2、附件 3、附件 4、附件 5);

2.汇总表(附件 6);

3.申报材料及公示材料。

人:张林林

联系电话:86593347

电子邮箱:synutwzzb@163.com

附件1:2022年沈阳师范大学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2022年沈阳师范大学先进基层团委申报表.docx

附件3:2022年沈阳师范大学先进团支部申报表.docx

附件4:2022年沈阳师范大学优秀团员申报表.docx

附件5:2022年沈阳师范大学优秀团干部申报表.docx

附件6:2022年“两优两先”汇总表.xlsx

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 4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