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通知】关于开展沈阳师范大学2024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4-01-11 浏览次数:470

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宗旨勉励当代青年不忘初心、矢志不渝,坚定听党话、跟党走,学校决定继续组织开展沈阳师范大学2024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教育相结合,按照“目标精准化、工作系统化、实施项目化、传播立体化”和“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原则,组织学生广泛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较强的专项社会实践活动。

二、项目分类

(一)“信使回访”专项实践活动

 1.项目主题

弘扬感恩文化、树立感恩理念,将感恩之心化为感恩之行,以宣讲、演讲、互动、交流、展示等方式回访母校,让更多教师感受到学生的真挚情感,增进师生情感交流,增强其职业自豪感、工作责任感和未来使命感;同时,向即将步入大学的应届高中学生介绍沈阳师范大学的建设发展成就,使莘莘学子感受师大文化,体会师大魅力。

2.开展方式

信使回访专项实践活动采用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分别开展,由各学院团委负责主体宣传,通过个人网上报名的方式参与活动(线上、线下活动报名工作由各学院社会实践工作负责人具体落实),自行组建团队,围绕社会实践主题,自主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线上活动:以个人的方式通过制作分享感谢恩师电子贺卡的方式表达对恩师多年以来谆谆教诲的感激之情。

线下活动:通过自行组队以宣讲、演讲、回访、互动、交流、展示等方式回访母校,并向母校的学子宣传、展示沈师大的建设发展成就,使更多同学了解师大,感受师大。

(二)“校友寻访”专项实践活动

1.项目主题

通过校友寻访活动,使在校生进一步了解校友们的奋斗历程与人生体验,更好地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使他们在实践中开阔眼界、接受锻炼、提高自己,明晰自身的人生规划。同时向校友传递母校问候,展示母校近年来的建设发展成就,进一步了解各界校友职业发展情况,征集校友对学校发展建设及人才培养过程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校友与母校的双向互动,促进我校校友工作的顺利开展。

2.开展方式

各学院校友分会需将现有的优秀毕业生名单中的校友信息进行全面更新(例如:个人基本信息、联络方式、岗位变动情况等);同时,各学院需继续添加表格内未涉及的本学院已就业的优秀毕业生信息,并将更新后以及增加的校友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填写《沈阳师范大学2024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校友寻访专项实践活动校友信息统计表》(附件3),在开学后上报。

各学院需以学院为单位,组建一支校友寻访专项行动团队,团队人数5-10人,在学院校友名单中,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优秀毕业生进行线下实地走访(回访人数不限,但尽量避免回访人与往年重叠),并做好相关影音素材的收集和活动宣传工作。(线下实地回访校友需在附件3中格外标注)

3.寻访对象

校友寻访的主要对象为沈阳师范大学毕业的历届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等,重点寻访:

1)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担任重要职务的优秀校友;

2)在高校、科研院所工作的优秀校友;

3)在基础教育战线工作的优秀校友;

4)在企业单位任职或自主创业的企业界优秀校友;

5)在其他领域具有较大影响的优秀校友。

4.寻访内容

1)重点收集校友对学校课程设置和人才培养方面的建议;

2)通过访谈、座谈、参观、跟拍、微视频等丰富多样的形式,记录受访校友的求学经历、沈师故事、创业历程、人生感悟等;

3)征集校友留存的照片、事迹、成果、相关文字材料等资料;

4)向受访校友转达母校的问候与祝福,收集校友对学校、老师、学弟学妹的寄语、祝福、期望与建议;

5)调研寻访校友的实际需求。

5.反馈材料及要求

(1)经校友确认的访谈报告(不低于1500字)

(2)校友近期照片(2-3张)、团队活动照片(2-3张,jpg 格式且不粘贴于WORD文档内,其中包括一张集体照)跟拍、微视频等其他影像资料;

3)校友留存的照片、事迹、成果、相关文字材料等资料;

4)收集校友寄语、祝福、期望与建议。

(三)“传承红色基因,共铸红色精神”专项实践活动

1.项目主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鼓励学生们当好红色基因的传承者,前往各地红色遗址、红色教育基地参访学习,通过原型探访、实地体验、基层宣讲、短视频制作等形式探寻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伟大精神,回顾党的创建发展史、革命斗争史、社会建设史,追寻红色记忆,讲述红色故事,传承革命精神,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服务发展大局,讲好党的故事。

2.开展方式

各学院需组织学生自行组队,团队人数5-8人,深入学习党的历史、利用红色资源、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挖掘学习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创作党史学习教育微党课、宣传党史小故事等方面,通过文献查阅、就近实地走访调研、线上搜集资料、人物访谈、宣传报道等方式,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借助短视频、vlog,在B站、抖音等新媒体平台,记录下党的发展历程中的点点滴滴,争做党的精神传承人。

(四)“优良学风养成 ”专项实践活动

1.项目主题

为了贯彻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增强学校的整体学术研究氛围,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鼓励青年学生依托科技创新创业类竞赛,结合自身专业,进行专项调研实践活动。

2.开展方式

各学院需组织学生自行组队,团队人数5-8人,通过调研、问卷调查、数据分析、访谈等形式开展调查和研究,不断发现问题、提出建议。通过调研得出有效的数据支撑,形成调研成果。为挑战杯、互联网+、数学建模、专利发明等科研赛事活动提供数据支撑,多方面提高作品质量。

三、评比考核

开学后,校团委将组织相关专家,以学院为单位对“信使回访”“校友寻访”“传承红色基因,共铸红色精神”和“优良学风养成”专项实践活动的完成情况进行集中评审;学校将评选推荐实践效果突出、社会影响广泛的团队和个人参与省级评优,并根据实践活动完成情况、实践产出成果等,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活动安排

2024年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24年1月上旬)

各学院要成立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和统筹各学院的社会实践专项实践活动,并召开学院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动员大会,向广大学生详细说明此项社会实践活动的形式、内容和意义。

第二阶段:活动实施阶段(2024年1-2月)

学生自行组队立项后,可邀请指导教师进行具体的活动指导。活动开展过程中,指导教师需对项目人员的实际参与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第三阶段:成果考核及评奖认定阶段(2024年3月中旬)

社会实践专项实践活动结束后,所有立项的集体团队需向所在学院团委上交活动成果、支撑材料和项目结题书。

“信使回访”“校友寻访”“传承红色基因,共铸红色精神”和“优良学风养成”专项实践活动各学院需汇总本单位各实践活动团队材料后,以学院为单位整理撰写社会实践专项实践活动项目结题书和总结评审材料,并上报校团委参与全校评比。

第四阶段:表彰公示阶段(2024年4月上旬)

校团委根据终审汇报结果,评选出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若干,结果将在团委网站和微信平台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1.强化安全保障,守牢风险底线各学院要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自觉遵纪守法,坚决防范化解意识形态等各类风险。各学院要确保实践师生有意外保险,加强实践师生安全教育管理,做好安全应急预案。实践师生要增强安全意识,充分研判天气变化和自然地质条件等,安全有序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2.提前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发动。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将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周密准备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和责任落实机制。要按照“确保让每一名大学生在校期间都能参加至少一次社会实践活动”的目标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合理确定团队规模,积极组织参加相关专项活动。

3.做好宣传总结,形成工作闭环。各学院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要做好活动总结、选树宣传典型、研讨交流等工作,及时将好的经验做法提炼固化为工作路径。要努力推进社会实践成果培育转化,引导广大师生将社会观察、调查研究和感悟思考等成果转化为建设性意见和举措。

4.精细组织管理,完善总结考核。各学院要在新学期伊始全面做好各项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工作,通过各团队报告会、经验交流会、实践工作简报等方式深化实践活动成果。各学院团委是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直接负责单位,要在各学院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对各活动团队的教育、指导与管理,完善本学院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跟踪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有序、有效开展。

联系人秦祚瀛

联系电话024-86578949

社会实践活动邮箱:synu_shsj@126.com

附件1:沈阳师范大学2024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安全责任书.docx

附件2:沈阳师范大学2024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学院领导小组名单.docx

附件3:沈阳师范大学2024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校友寻访专项实践活动校友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4:沈阳师范大学2024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团队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5:沈阳师范大学2024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专项实践活动结题书.docx

附件6:沈阳师范大学2024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材料报送要求.docx


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1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