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通知】关于开展辽宁“最美青年”选树 和学习宣传活动的预通知

发稿时间:2024-03-01 浏览次数:357

各学院团委、团工委: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全省广大青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发展理念,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在辽宁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冲锋在前,集中展示了新时代青年听党指挥、挺膺担当的精神风貌,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模范人物。为此,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团省委决定,在全省广泛开展辽宁“最美青年”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我校有关推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树宣传一批勤于学习、善于创造、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辽宁“最美青年”,激励广大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信念,自觉把小我融入祖国的大我、人民的大我之中,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等各领域各方面工作中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锚定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汇智聚力,为打好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的攻坚之战、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贡献青春力量。

  二、推报名额

各学院在推荐人选时坚持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原则,可酌情推报,至多推报1名候选人预备人选至校团委,校团委择优推报1名候选人至团省委。

评选范围

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师生。

四、评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能够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在广大青年中有较高声誉和较强示范引领作用。

3.在本职岗位上履职尽责,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确定的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等推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各领域各方面作出积极贡献,具有突出工作实绩。

4.年龄为1440周岁(198411日至20091231日之间出生)的中国公民。

5.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将辽宁“最美青年”选树作为做好新时代青年工作的重要载体,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层层组织发动。要深入挖掘推荐各方面的优秀青年,使典型的选树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工作规范。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精心部署本单位的推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审核把关,坚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原则,对拟推荐个人政治表现和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保证推荐质量,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确保推荐的典型事迹突出、品行高尚、群众认可。

     3.加强宣传引导。要将选树与宣传各个环节衔接成为教育引导青年的过程,抓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同时强化日常宣传和专题策划,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和传播载体,形成全社会持续关注、广泛覆盖的热烈局面,全方位展示辽宁青年的精神风貌,引导广大青年汲取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为奋力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有力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需要报送的电子版材料包括:辽宁“最美青年”推荐表、辽宁“最美青年”人选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2)、详细事迹(2000字左右)、事迹简介(500字左右,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政治面貌、单位及现任职务、主要荣誉和简要事迹),于36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同步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


联系人:张林林

联系电话:86593347

电子邮箱:sstwzzb@163.com


附件1:辽宁“最美青年”推荐表.docx

附件2:辽宁“最美青年”人选信息汇总表.xlsx


 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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