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通知】关于开展辽宁“最美青年”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5-03-24 浏览次数:29

各学院团委、团工委: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为进一步激励引导全省广大青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唱响“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的时代强音,在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省委宣传部、团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辽宁“最美青年”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校内评选推报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树宣传一批辽宁“最美青年”,激励广大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为决战决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贡献青春力量。

二、推报名额

各学院在推荐人选时坚持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原则,可酌情推报,至多推报1名候选人预备人选至校团委,校团委择优推报1名候选人至团省委。

三、评选范围

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师生。

四、评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在广大青年中有较高声誉和较强示范引领作用。

3.在本职岗位上履职尽责,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确定的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经济建设、就业创业等推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各领域各方面作出积极贡献,具有突出工作实绩。

4.年龄为14至40周岁(1985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中国公民。

5.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推荐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层层推动落实,把辽宁“最美青年”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作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做好新时代青年工作的重要载体,广开视野、广辟渠道,把全省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树的住、叫的响的优秀青年推选出来,推动选树宣传活动走深走实。

2.严格推选标准。各推荐单位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对照选树条件、从严执行推荐程序,坚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原则,对推荐人选政治表现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推荐人选事迹突出、品行高尚、群众认可。

3.广泛宣传引导。要将辽宁“最美青年”的选树过程,变为思想教育和价值塑造的过程,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和传播载体,向全社会讲述辽宁“最美青年”故事,扩大活动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积极引导广大辽宁青年从“最美青年”身上汲取精神营养,把选树宣传活动激发的奋进力量转化为加快推进辽宁全面振兴的实际行动。

推荐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需要报送的电子版材料包括:辽宁“最美青年”推荐表、辽宁“最美青年”人选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2)、详细事迹(2000字左右)、事迹简介(500字左右,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政治面貌、单位及现任职务、主要荣誉和简要事迹),于3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同步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

联系人:张林林

联系电话:86593347

电子邮箱:sstwzzb@163.com

附件1.辽宁“最美青年”推荐表.docx

附件2.辽宁“最美青年”推荐汇总表.xlsx

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5年3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