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引导同学们在实践中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锚定“十五五” 时期战略任务,落实团中央、团省委及学校关于社会实践育人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动员引领青年学生在投身基层建设、服务家乡发展中坚定信念、增长本领、作出贡献。校团委拟对2026年暑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名额

二、评选条件
(一)“返家乡”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
“返家乡”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对象为积极组织动员学生参与“返家乡”社会实践,且实际报到学生人数不少于5人的所在学院指导教师。需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认真指导学生开展“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圆满完成任务;
2.大力支持、积极指导学生的实践工作,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返家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返家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参与“返家乡”社会实践且实际报到的学生。需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在参与“返家乡”社会实践过程中尽职尽责,积极作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热心服务,甘于奉献,在活动中体现出沈师学子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的精神,获得实践单位的认可;
3.个人事迹突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有较大收获,在政务实践、企业实践、公益服务、社区服务、兼职服务、文化宣传、社会调查等任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4.在暑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中,有以下情况可优先考虑:
(1)获得实践单位的表扬信
(2)在实践过程中获评与“返家乡”相关荣誉
(3)社会价值和影响力广泛
5.原则上申报“返家乡”活动的个人须录入团中央“返家乡社会实践岗位对接系统”。
三、评选办法
“返家乡”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和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各学院团委组织推荐申报,校团委审核评定。
四、相关要求
1.申报优秀指导教师和先进个人的师生需填写《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暑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1)《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暑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主要事迹材料1200字以内,正反面打印,并提供表扬信、工作照片等佐证材料;同时,各参评单位团委要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暑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推报汇总表》(附件3)。
2.各学院团委要认真对待此次评选及推报工作,确保评选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进行。请于9月28日前将电子版材料以“XX学院‘返家乡’社会实践申报材料”统一命名发至邮箱:synu_shsj@126.com,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青年学习社。
联系人:张新苒
电子邮箱:synu_shsj@126.com
附件1: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暑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docx
附件2: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暑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附件3 :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暑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推报汇总表.xlsx
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6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