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通知】关于开展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6-06-24 浏览次数: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的若干意见》部署要求,紧扣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任务,进一步深化共青团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根据团省委《2026年“扬帆计划·省直机关大学生实习”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将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1.暑期实习:2026年7月—8月,面向全国符合条件高校在读大学生开展招募。

2.秋季实习:2026年9月—12月,面向沈阳市域内高校在读大学生开展招募。暑期实习期满后,经用人单位、实习学生双向协商一致,可接续参与秋季阶段实习。

二、实施对象

原则上应为在读大学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

三、实习内容

1.社会观察:了解实习单位的工作运转情况、实习单位的工作状态和作风。

2.业务实践:参与实习单位具体业务工作,参加实习单位内部集体活动、与实习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互动交流等。

3.特色交流:各实习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安排特色工作内容。实习期间需完成“三个一”任务:一是参加一次单位主题党(团)日活动;二是每名实习学生撰写一篇关于实习感受、收获和思考的总结,进一步推广介绍实习成效;三是每名实习学生返校后立足所在班级、团支部,至少进行一次实习经历分享,引导动员更多在校学生积极参加实习实践。

四、工作推进步骤

1.报名配岗阶段(即日起至7月10日)。各学院团委组织引导大学生积极填报个人信息和实习需求,组织大学生通过双向选择或公益配岗的方式进行网上选岗。6月30日前,学生通过平台投递简历(应附带报名登记表和政治考察表);7月3日前,与提供实习岗位单位签订实习协议;7月10日前完成实习单位与大学生的双向选择与统筹调剂。

2.暑期实习阶段(7月中旬—8月底)。学生上岗前,各学院团委积极组织实习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各级团组织应指导用人单位开展实习生的岗前技能培训。大学生实习期间,各学院团委要对学生开展跟踪服务活动,了解学生实习的工作环境,及时掌握大学生的实习情况。大学生完成暑期实习后,由用人单位在系统中作出评价鉴定,学生自行下载打印后上交学院团委。

3.秋季实习阶段(9月—12月)。除暑期以外,结合当地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和暑期实习延续情况,继续开发大学生实习岗位。4.总结阶段(12月底)。校团委对2026年辽宁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总结。

五、省直机关报名条件

拟参与省直机关大学生实习的学生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优良,身心健康,识大体,顾大局,政治面貌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2.本科生为二、三年级学生或已被录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大四学生,研究生年级不限。

3.优先考虑在就读期间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含班级班长、副班长,班级团支部或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1学年及以上。

4.优先考虑参加过各级“青马工程”的学员和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学生。

5.结合困难家庭学生就业帮扶计划,对困难家庭学生给予一定倾斜。

6.在平台报名时需要上传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政治考察表(附件2)。其中,报名登记表和政治考察表需合并在一份材料里,并扫描成PDF版作为附件在平台上传,如上传材料不足,提供实习岗位单位将不予审核。

注意事项:

(1)学院团委审核盖章:在附件1、附件2表中的“校团委意见”一栏需要先加盖学院团委的公章。

(2)校团委统一盖章:完成学院盖章后,请于6月29日下午统一到校团委008室盖校团委公章(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3)材料一式两份。

六、报名登录渠道

入口一:易展翅APP。下载并登录“易展翅”APP,点击首页“我要找工作”板块,定位对应实习城市,查看全部省直实习岗位。

入口二:微信小程序。下拉微信聊天界面,搜索“全国大学生实习服务平台”,进入平台完成岗位查询与报名。

入口三(辽宁省):微信公众号。关注【辽宁学联】官方公众号,打开对话框,依次点击创新实践、扬帆计划栏目,即可进入首页浏览岗位并投递报名。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学院团委切实抓好本单位范围内“扬帆计划”的组织工作,结合当地学生、实习就业岗位分布特点和人才结构特征制定工作方案,推动学校“扬帆计划”的实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整合资源,突出特色。各学院团委要结合统一行动要求和本地区实际,积极整合资源,主动对接相关部门,服务当地人才发展。

(三)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团委要深入挖掘先进典型和地方特色亮点,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积极建立常态化实习跟踪机制,定期报送典型做法和优秀案例,形成争先服务青年就业的良好氛围。(四)严格审核,按时上报。各学院团委要做好沟通协调,严把入口关,确保学生与岗位信息真实、准确。

附件1:2026 年“扬帆计划·省直机关大学生实.docx

附件2:2026 年“扬帆计划·省直机关大学生实.docx

联系人:张博

电子邮箱:synu_shsj@126.com

一审一校|王俪蒙

二审二校|张 博

三审三校|刘君杰